【央广时评】农村防疫 要加强对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呵护******
近期,随着我国多地新冠病毒感染人数增加,人们购药需求明显增长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,一些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的接诊人数呈倍增趋势,加之年关将近,返乡人员逐渐增多,农村防疫工作正面临诸多挑战。对此,各地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,从协调储备药物、增加基层医务人员等方面强化农村防疫保障。
各地在全力应对农村疫情防治时,需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独居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有基础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注和保护。因为这些群体的免疫力、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普遍较弱,属于易感染人群。一旦感染新冠病毒,购药就医难度也相对较大。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,他们更需要相关部门、乡镇村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。
鉴于此,各地要把本地农村的防疫举措谋划得更细致一些。乡镇政府、村委会要详细掌握属地这些特殊人群的情况,尤其是村级党组织、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发挥统筹功能,动员各方力量,通过邻里互助的方式,点对点加强对独居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有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观察和防护知识普及。同时,要尽快建立该群体的需求清单,积极主动开展代购药物、发放“防疫健康包”等服务,以备不时之需。要通过电话、网络社交平台等途径建立与特殊人群的联系,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,以便在需要时及时协助其就医就诊。要组织满足条件的老人、儿童尽快接种新冠疫苗,筑牢免疫屏障。在外务工人员更应及时与留守老人、儿童保持联系,了解他们的需求,及时寻求乡亲们的帮助。
关爱和保护特殊人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既是政府的职责,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,我们更要齐心协力、同舟共济,呵护好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孩子,尽快补齐农村防疫短板,尽最大力量、最大可能降低感染率、重症率和病亡率,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(央广网评论员陈锐海)
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